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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籲把特教評鑑併入校務評鑑內。記者林良齊/攝影 分享 facebook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要求應把中央對地方政府的特教評鑑及特教評鑑納入校務評鑑內,但智障者家長總會發出聲明表示,「廢除特教評鑑,特殊教育會更好嗎?」似乎不該是如此簡單的立論。特教評鑑不是原罪,該檢討的是特殊教育實施績效評鑑的制度設計與方法。智總聲明,應減少疊床架屋的評鑑設計方式、特教評鑑不應廢除、並重新思考如何落實評鑑功能。智總表示,98年特殊教育法修法加入特殊教育支持系統的相關規範就是看見特殊教育的落實執行不單單只是靠老師就可以達成。也應從利害關係人模式出發,要讓所有學生得到適性教育需要有教師以外的相關配套。或許執行教學的關鍵角色是老師,但教育絕不僅僅是老師的責任。智總說,主管機關需要從課程教材教法進行各種研究並且將研究的結果提供給特殊教育執行的利害關係人們參考與運用;教師人力需要得到培養,因此要有師培單位為師資人力的養成與增能,且提供不斷進行研究與實習實驗的場所;為了有效推動特殊教育、整合相關資源、協助各級學校特殊教育之執行及提供諮詢、輔導與服務,主管行政機關要建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提供教學前線支持與協助。智總以把特殊教育評鑑併入校務評鑑的台北市為例,雖在校務評鑑中仍有特殊教育專家學者擔任評鑑委員,了解校內特殊教育執行狀況。但依據特教評鑑相關辦法,評鑑委員亦應包含家長團體代表,但台北市將特殊教育評鑑納入校務評鑑後,雖在評鑑中邀請家長團體代表參與,但該家長代表並非正式的評鑑委員,而僅是代表,無法對評鑑內容提出正式的建議。再者,原有特教評鑑中,委員代表包含資深專業特教教師,可提供實際的教學建議與支持,讓評鑑發揮其實質效益;而納入校務評鑑中的特教評鑑,並未持續聘請資深教師擔任委員,實屬可惜。特殊教育評鑑的目的,應深入的了解,校內行政支持、專業支援、特教教學、親師合作及家長參與等面向,評鑑後給予老師支持與建議,提升特殊教育品質;若為簡化評鑑機制與指標,稀釋大量的評鑑內容,或僅以量化數據替代,實非家長團體所樂見,也失去了評鑑目的。智總說,不是廢除特教評鑑,特殊教育就會更好,而是必須重新思考特殊教育評鑑要如何做,才能讓教育的實質成就可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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